瑞安市滨江大道四期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
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一、本项目资质要求更改为:①[专业承包(2014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者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②投标人需为在瑞安本地具有光纤网络接入资源的运营商或其分支机构;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上①、②两项资质;
项目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二、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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