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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滨海新区东地块安置工程材料(石材)第 1 号补充文件


【信息时间:2018/7/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瑞安市滨海新区东地块安置工程材料(石材)

 1 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鉴此,在www.raztb.com上发布第 1 号补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浙江中一建设有限公司,瑞安市万松东路延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718 

 1 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技术标准和报价要求的第二点具体要求中修改如下: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中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再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报价中包括包含货物的采购、荒料开片加工、表面处理、石材开槽、打孔、倒边、抗碱、防护、防水处理等一次,二次加工费、供货、税金、运输、装卸车、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幕墙施工承包单位采保费、安装损耗费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实行固定单价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后,由投标人负责卸货,卸入施工现场仓库费含在材料的综合单价中。

允许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前提下,在总价不变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石材的颜色需按招标人提供的石材样板颜色进行供应,不得私自更改。若因中标单位私自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以上有“★”项目不得偏离,否则作为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8  7   23  日上午  9 30 

 

三、其它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