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湖岭镇农副产品基地园区箱涵工程施工招标
第 1 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aztb.com)上发布第 1 号补充文件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瑞安市安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5月4日
第 1 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一、根据温住建发(2018)91号文件精神对本工程内容对如下调整:
1.根据[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对本工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壹佰叁拾肆万捌仟零叁拾壹元整(¥1348031元)。
2.招标文件第62页取费标准中税金(不可竞争费用)调整为10%。
二、其他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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